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

人只要多活一天,就多死去一點點

和爹、娘、好友甚至跟自己都聊過,結論就是我總是在虐待自己。明明很多事情不需在意,明明很多事情不必動氣,明明我腦袋裡都明白這些道理,但是但是我就身體很誠實地又是在意又是生氣。

就像我開車出門就不喝酒,並不是為了會被罰錢吊駕照,而是因為這樣會影響到別人的安全,是因為這樣是不對的,所以我不做這件事,也不喜歡別人做這件事,如果是我的至親好友做了我還會不高興。我開車這麼多年也沒被臨檢幾次,被酒測的次數不知道只有三次還是四次。而且我酒量還可以,也不會喝過頭,喝點小酒大家開心,也不太會被抓到,更不會影響行車安全。那為什麼我還是堅持不做,甚至因為一再拒絕朋友勸酒而弄得不愉快呢?就像紅燈右轉、超速或闖紅燈,這些東西更安全,但是我還是不做一樣,因為那是不對的。不對的事就不要做,對的事就做,但是到現在為止好像沒有什麼人能理解我在做什麼。

講交通規則只是因為這些例子容易理解,但是我做人也一向是這樣。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是對的,所以我做;幫助不需要幫助甚至害我的人是不對的,所以我不做。對人有禮貌是對的,所以我做;對打我一巴掌的人客氣是不對的,所以我不做。我的標準不一定跟大多數人一樣,但是跟世人心中的道德標準基本上不會差太多。我不是什麼聖人,連邊都碰不上一點,但是要講別人不好的地方,自己得先別做才有立場,這就是我一貫的態度。對自己心中的道德正義的一點堅持我是有的。

因為有了堅持,所以把自己綁住,所以苦了自己。我也知道這樣不好相處,我也知道這樣日子會過得很辛苦,但是辛苦換來清楚,我覺得是值得的。所以我會在意很多事,所以我會為了很多事情動怒,即使這樣很難跟人相處,即使這樣很辛苦。別人對我的要求可以混,但是我對自己的要求我是混不過去的。因為我覺得對的就是對的,錯的就是錯的,非黑即白,沒有什麼灰色地帶。所以我在犯錯的時候會很甘願,該認錯就認錯,該道歉就道歉,不會死巴著臉不認錯,不會東拉西扯來瞎掰硬凹。所以當對方犯錯的時候我會說出我的看法,然後希望對方認錯道歉或至少誠心表現悔意,然後不要再發生類似的事。如果對方不知錯、不認錯、不反省、不改進、一再重複一樣的錯誤,這種情況是我無法接受的。

我每天都在說:人是互相的,要我是個好學生好市民好兒子好朋友好情人當然可以,但如果對我有期望,那自己應該也要有相應的付出才合理吧。所以跟女朋友或親友甚至父母發生不愉快的時候,我總是硬著脖子不肯先低頭,因為錯的人應該先道歉才是對的,是吧?如果是沒什麼關係的人就算了,死活與我何干?但又因為是重要的人,所以我生氣,我悲傷,我過不去。堅持對的事很難理解嗎?希望這世界朝對的路線走很難理解嗎?希望我的親人朋友都也能用對的態度對待我很難理解嗎?他們不懂我為什麼要堅持,不懂我毀棄了我的堅持之後整個人就會化成碎片,們永遠只覺得我無聊、幼稚、愛生氣、難相處。他們跟我最親近,但是卻又最理直氣壯地傷害我,然後繼續覺得我無聊幼稚愛生氣又難相處。

自己的心裡存在著世界應有的正確樣貌,但卻無法影響任何人,從路人、同學、朋友、情人到親人,沒有人會因為我而有所改變,沒有人會因為我的辛苦而悲傷疼惜,只有一個接一個的嘲笑、責怪與反感,而我的心也只好一天又一天憤怒、悲傷、然後逐漸死去,終至灰飛湮滅。「人只要多活一天,就多死去一點點。」很多人跟我提過我這個 MSN 暱稱,如果你們有看到這篇文章,應該知道為什麼了。我,就是這樣過著每一天。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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